新華社北京11月7日電(記者徐鵬航)近年來,醫療救助工作惠及更多患者,但仍存在信息尚未有效協同、共享不及時等情況,影響及時高效救助困難群眾。對此,國家醫保局、民政部要求尚未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的地區,在2024年年底前建立覆蓋有關部門的醫療救助對象信息共享機制。
這是記者從7日發布的《國家醫保局辦公室 民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醫療救助對象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中了解到的。
通知明確,加強醫療救助信息共享管理,各地各級醫保、民政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提出數據共享需求,并以簽訂協議等形式明確數據共享清單。
通知還規范了醫療救助待遇享受時限,明確動態調增或調出醫療救助對象均從身份調整之日次月起享受或停止醫療救助待遇。
通知強調,各級醫保、民政部門要嚴格執行信息保密制度,加強對共享信息的安全管理,嚴格控制信息查詢權限,對涉及個人隱私等信息進行加密處理,防止信息泄露。此外,強化基礎信息監測及核驗,做好信息共享工作銜接,信息共享頻次原則上每月不低于1次。